加拿大公路

加拿大境内公路总长约为1,042,300公里,其中约有413,600公里是已铺面的公路。(包括17,000公里的快速道路)。到2006年为止,未铺面的公路约有626,700公里。

2006 年,加拿大登记的公路车辆有19,499,843辆,其中96.1%的车辆小于4.5公顿,2.3%的车辆介于4.5公顿与15公顿之间,1.6%的车辆 大于15公顿。这些车辆的行驶里程约为3261.4亿公里,其中2969亿公里是小于4.5公顿的车辆所行驶,74亿公里是介于4.5公顿与15公顿之间 的车辆,218公里是大于15公顿的车辆。介于4.5公顿与15公顿之间的卡车有92.2%的行驶里程数属于省内行程,4.5%是跨省行程,3.2%是美加之间的行程。大于15公顿的卡车有58%的行驶里程数属于省内行程,18.4%是跨省行程,15.4%是美加之间的行程,8.4%是加拿大外的行程。

加拿大的车辆共消耗3110万立方米的汽油与1010万立方米的柴油。交通运输总GDP有35%由货车运输产出,25%为铁路、水路和空中运输(其他是产业运送、管线、风景区与辅助活动)因此公路是加拿大乘客与货运的主要方式。

在西北公路系统(阿拉斯加公路)和加拿大横贯公路计画启动之前,道路与公路是由省级和地方政府所管理。1942年所建造的阿拉斯加公路,是为了满足二战时期的军事目的,连结不列颠哥伦比亚圣约翰堡(Fort St. John)与阿拉斯加费尔班克斯。由国家与省级政府共同负担支出的横贯公路,随着1949年12月10日《加拿大横贯公路法桉》的实施而启动。总长7,821公里的横贯公路在1962年完工,总造价为14亿。

在国际上,加拿大道路连结了美国下48州与阿拉斯加。安大略运输部(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)维护省内的道路网络,并聘请运输部执行官执行《加拿大运输法桉》及相关规范。